组织机构

党委巡察组

首页 > 组织机构 > 党委巡察组

党委巡察组的主要职责是:

(一)根据学校党委及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开展巡察;

(二)向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情况,提出意见建议;

(三)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,向纪检监察、组织部门和有关部门(单位)移交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,参与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;

(四)对党委巡察组干部进行教育、管理和监督;

(五)办理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
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  党委巡察办

邮编:610500

电话:028-62739736

官方二维码

Copyright © 2025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版权所有